ST弘高: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04-18 19:39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 弘高     公告编号:2023-01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期末净资产为-26000万元至-1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9.3.1 条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若公司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

“*ST”字样),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

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于2023年4月4日披露

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23-008)现将有关风险第三次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3-003),

预计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26000万元至-1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 条的相关规定,若上市公司出现 “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

资产为负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2 条的相关 规定,公司应当在相应的

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

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二、相关风险提示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第 9.3.1 条相关规定,在2022年年度报

告披露后,若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

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若公司2022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将在披露2022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

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中国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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